11月22日,青岛市南交警巡逻中队在银川西路开展缉查布控,拦截并查处了一辆存在私自改装行为的黑色越野车。
当日上午10时许,一辆沿着银川西路向东行驶的黑色越野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。民警对越野车进行拦截查验,经核查,民警发现该车辆的前灯、护栏等多处位置均存在私自改装行为,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
驾驶员实施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条第一项,被市南交警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。驾驶员郝某在接受处罚时表示,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并承诺按照交警的要求,尽快对车辆进行整改,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。
交警提醒,改装车辆前灯和护栏可能干扰视觉,破坏车辆结构安全,增加安全隐患,广大驾驶员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。(通讯员 屠尔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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